創作者:OO禤思敏
地點:米倉咖啡館
時間:2009/9/2, 8:00 PM
劇場表演是什麼?排除掉沒有角色的劇場後,問一千個人可能會得到八百種答案,但林林總總的答案不外乎是:演員與角色結合時,演員所做的一切努力與嘗試的最終呈現,目的是讓觀眾______(可自行填空:相信、買單、輕鬆、開懷、喝采、感動、認同、行動等等)。
從這裡衍生多種表演理論:演員盡力使自己消失好讓角色出現;角色必須經由演員詮釋才能蘊含生命;演員因個別特質而扮演特定的角色類型。然而,當演員扮演角色時,只要讓角色進入觀眾的印象或記憶中,這個角色就算成功了──但真正成功的仍是扮演角色的演員。因此無論什麼表演理論似乎都殊途同歸:演員是否賦予角色生命(說服力)?換句話說,演員是否願意讓自己生命中的那個角色活在演出中?是否願意犧牲自己的喜好、習慣、立場、安全感、不適應、不願意,讓另一個人(角色)活出生命?我們應該可以說不稱職的演員就是演什麼都像自己,原因就在於不願意讓出自己,讓角色進入,掌管舞台上的生命。
但弔詭的是:成功的演員在賦予角色生命的同時,是否漸漸失去了自己的生命?表演本身就是戴上一層身分的面具,而演員始終藏在角色底下(即使出了角色,在媒體的報導下依然要戴一張無形的面具),雖然有不少演員表示自己喜愛這個職業是因為能扮演各種不同的角色,讓生命更「豐富」,但表演究竟是讓演員的生命愈來愈稀薄,還是愈來愈豐富?我想除非有私交,否則我們根本無從得知演員本身的生命品質究竟如何?許多人可能會覺得這個問題關我們觀眾啥事,正如創作者OO在節目單裡說她懷疑自己「的演藝歷程關觀眾個屁事?!」
《香港出品》看到最後,我發現關係可大了!身為觀眾的我們應該最能認同從這個角度切入的演員,因為我們在社會上生存也難免戴著角色的面具,扮演親屬、朋友、職業、關係等各種身分,我們多數人都像隱形的角色一樣(只是有人演來入木三分,有人則是捉襟見肘),但真正的自我在哪裡?正因為OO在這個作品裡扮演的不是角色,而是自己──無論是以演員的身分扮演自己,或是自己扮演身為演員的這個角色,都是二合一的禤思敏,所以當她在最後表示自己演了三百場戲後十分疲倦,甚至落淚表示不想再演戲時,奇妙的轉變出現了!因為那個真實的她出現了,這個看似打了演員這個角色一拳的動作,正是她扮演這角色最真實誠懇的自我詮釋。所以這個動作在這個劇場表演中究竟算是成功還是失敗?
我自問:如果我認為是失敗,是否表示我其實害怕看到誠實的演員或事情的真相?難道我想看的只是戴上面具後那個「正確的演員形象」嗎?若她保持這個形象,那豈不是不稱職的演員所做的事──不願放掉自己的形象───嗎?所以從這個角度看,《香港出品》其實是個具有反高潮的成功演出,其成功在於演員禤思敏不怕暴露自己(扮演的角色禤思敏一角所包含)的弱點,把角色的內心誠實托出。身為演員的她可以忠於對這場戲(檢視自己的演藝生涯)的演出,大過於關心觀眾如何看她演出(檢視自己的演藝生涯)這場戲。
這讓我想起聖經裡有句話說: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歌羅西書3:23)。我相信這裡的「人」還包括自己。當演員不在意觀眾的眼光,願意放掉自己的職業習慣、技術、甚至堅持時,的確可能達到最稱職的演出。而當觀眾可以接受真實的演員時,或許離接受真實的自己也不遠了,因為演員本是觀眾的鏡子。
p.s.
1.DM和節目單都爆出創意,給我這老觀眾很大的驚喜。:D
2.演出附贈的濃鴛鴦讓我起了個早,也刺激懶散不寫東西的劇場邊緣人生出了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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