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2024-03-07T14:52:18.684+08:00Six Senses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Blogger145125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80172287670168501572012-02-10T20:41:00.011+08:002012-02-10T21:26:02.192+08:00雅歌生寶寶雅歌生了,現在回想起來還像是一場夢。 昨天早上到貓屋餵食的時候,我依照往常仍是摸摸他們,和他們說話:「昨天晚上有沒有很冷啊?應該還好喔,因為今天會更冷!」然後我放下東西說:「我們趕快來吃早餐吧!」我照例為他們每一隻舀了兩瓢乾糧。通常雅歌在我走近食物櫃時,就會喵得格外激動,好像討債似的。但昨天她很不對勁,喵是喵了,但乾糧落進她的碗裡,她看了一眼,鼻子湊過去嗅了兩下,嘴巴卻不張開,一副沒食慾的樣子。 走進放貓砂盆的地方,我嚇了一小跳,因為地磚上除了貓咪如廁時沾到掉落的木屑砂特別多之外,還粘著幾塊大小不一的黑色糞便,和好多條我熟悉的曲線,那是雅歌這幾天廁後的習慣動作:用屁股在地上磨蹭一段路,留下排泄物淡淡細細的痕跡。我一看,覺得事情不尋常,就去慰問雅歌,跟她說話。她當然沒有回答,只是用圓圓的眼睛看著我,我就補了一句自己當下也納悶的話:「要生小baby的時候告訴我喔!」雅歌習慣在我清貓砂盆的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78802401507019720662011-11-08T15:26:00.008+08:002012-02-10T21:29:17.654+08:00貓巷記事-橘子中午從喜樂恩典的小窩出來,準備打道回府時,隨口叫了聲橘子,今早這隻橘子貓才到家裡和喜樂恩典相處和對峙了一個多鐘頭呢~把喜樂和恩典從舒適的永和公寓搬到老舊的土城小屋已經一個多月了,兩隻貓對新居的適應似乎比我更快,原因如何,我不得而知,但我心裡隱約知道自己或多或少被這條巷子裡的野貓影響,分散了對樂樂和典貓應有的注意力,尤其是橘子。第一眼看到橘子時,他就顯得親暱,幾步就到我腳邊,繞著我的兩腿磨蹭。我見他乾淨,又知道怎麼對人撒嬌,不免猜測他是不是走失的貓?我本能地打開貓窩的門,再走上樓替他準備乾糧,放在門外。看他吃得很快,不時有乾糧從淺盤裡飛出,我只好蹲下,把乾糧放到盤子裡,順便摸摸他,沒想到他的前腳掌順勢就抓起地來了。「分明是有人養的貓,才會有這舉動嘛。」但我沒有多想,喜樂和恩典才是我需要關切的寶貝貓。他們兩隻在我生病的期間都沒有忘記我,等我治療告一段落,他們又馬上要搬家,而且一搬來,我也不能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3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37737097402563918212011-08-29T08:26:00.008+08:002011-08-29T11:00:36.005+08:00信仰的矛盾-讀經過了些荒唐的日子,昨天闊別三週回到主日,講道結束,牧師請會眾低頭禱告時,突然有一句經文從我的腦海裡冒出來: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何6:3)
主知道我的景況。
祂了解我對聖經的矛盾,因為信主這四年,有時會令我丈二摸不著金剛,牧長和弟兄姊妹(包括我自己)都知道、也都這麼說:我們不能靠自己努力,不能靠自己的聰明,重要的事特別要倚靠神,要禱告知道神的心意,要聽神的聲音,要順服,要交託。但很多時候我不是這麼行事反應的,就如最基本但重要的讀經。
剛接受基督信仰時,我對上帝懷著一股單純的追求,而開始讀經;信主後,又熱切想了解聖經裡說的和我、和周圍的人、和現實、和世界的史地有什麼關係,經文又如何應用到日常生活,所以天天讀經,有時甚至到了愛不釋手的地步,也因此對聖經、對上帝有了廣泛粗淺的認識。但不是每個人都認同我的作法,有人會說正事還是得做。我也以為這是我的個性使然,我對有興趣的事物就是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2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37420386308697107872011-02-24T21:42:00.008+08:002011-02-28T21:33:08.014+08:00生病的益處-2泡完澡後,我疲倦卻充滿感恩地睡了。隔天星期一醒來,咳嗽得更厲害了,而且喉嚨好像破了一個洞,吞嚥都會痛,幾乎無法進食說話。媽媽讓我含一些中藥在嘴巴裡,也趕緊打電話去問熟識的中藥行老闆,簡短交談後,她掛上電話,把剛剛那瓶容量約像是700cc飲料的透明塑膠瓶拿來。她說這是很貴的中藥,然後神秘地說:「妳猜多少錢?」我看著那毫不起眼、甚至可以稱得上醜的塑膠瓶和紅色瓶蓋,狠下心說:「多貴?三千?」她回答:「還差得遠呢!」她拿一瓢給我配著水喝 了。我又睡了一個早上,醒來後喉嚨好很多,令我直嘆為神奇的中藥,後來才得知那很貴的中藥價格有五位數!!媽媽說她根本捨不得買,但 「妳爸說如果吃了 身體會好,貴有什麼關係?所以他就買了。」聽起來果然很像我爸和我媽的對比與寫照!但那藥效很真實,喉嚨的洞(媽媽說是扁桃腺炎)像是縮了起來,吞嚥也不像之前那麼痛了!下午稍微活動一下,打電話、回信,大約兩小時就累了,我躺回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2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19480067874721373532011-02-23T17:16:00.014+08:002011-03-03T13:38:17.552+08:00生病的益處-1生病的隔天2月15日,我就去看醫生。矯健老練的女醫師以俐落的手法快速使用各種工具檢查我的體溫、鼻腔、口腔、肺部,搭配迅速的問答和簡潔的勸勉,最後說我得了類流感。她沒有解釋那是什麼,我也沒問,心想只要不是流感就好。最後她開朗地建議我身體好了之後要運動,我點頭應和,默默立志要把身體養好。離開診所前,我領了藥,樂觀地以為這三天份的藥下去就能恢復「活潑的生命」了。再把時間拉回2月15日,那天一早,我才看過不太樂觀的身體檢查報告,一心想趕快做進一步的檢查,以便確認病情,偏偏那時又卡了個「小感冒」,所以我的計畫是先把小病解決,再專心檢查(可能的)大病。三天過去了,藥也下肚了,我的喉嚨還是痛,而且更重要的就醫計畫已經排定了,於是在「病好心切」下,2月18日我二度就醫,不巧是另一個醫生,他聽了我的描述後,稍微調整藥方,也給了善意的勸告,我都乖乖記下,樂觀的感覺再次湧上,彷彿三天後我就又能跑跳大笑了。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1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31374750199474757202010-12-31T09:19:00.004+08:002010-12-31T15:12:09.625+08:00以感謝獻上為祭回顧2010年,若從以往未信主的角度來看,其實是困難的,但從重生的角度觀看,我深信這些困難都是主為了我的成長而預備的,且困難中有說不盡的恩典。所以我要述說神的恩典。^^感謝神~~1. 今年年初小組的Mary受洗,她的小女兒在年底受洗,劇場的朋友也有三位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2. 二月開始使用我這個小器皿,每月在主日崇拜有一次的禱告服事。3. 二月底參加醫治特會,神透過張志雄牧師醫治我的鼻子過敏。4. 六月時帶領我留在這個學校,並賜我不同的眼光看祂的子民、我的肢體。5. 年中用奇特的方式為我找到定期聚會且忠心代禱的屬靈同伴靖敏和志倫。6. 七月的禁禱幫助我攻破生命的堅固營壘,使我的心更柔軟也更勇敢。7. 加利利的生日聚會溫馨感人,同學們的祝福與贊助、牧師們的勸勉與禱告,神賜下的經文都是珍貴難忘的禮物。8. 學校搬到離家更近的衡陽路,交通便利。9. 喜樂貓的尿道感染問題恢復,重新展現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3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55527684920938156842010-12-28T22:20:00.002+08:002010-12-30T22:40:53.507+08:00受洗與得救無關?意外看到學姐的新約導論筆記上寫著~「受洗與得救無關,只是當盡的義(受洗不是得救的條件)」我一驚,難道受洗不重要嗎?難道我們鼓吹慕道友受洗,不能幫助他們重生得救嗎?茲事體大,我順手放下手邊急得燃眉的報告,查找相關經文。首先是馬可福音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上半句說信而受洗,表示受洗的先決條件是信,先信了才能受洗,而下半句說被定罪是因為不信,而不是因為不受洗。接著是使徒行傳2: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彼得的意思是說受洗的意義是使罪得赦,並領受聖靈,也不是為了得救。然後羅馬書10:9-10「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這裡的得救也沒提到受洗!而是只要心裡相信、口裡承認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並且從死裡復活,就可以得救!經查到這裡,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65493226082395077492010-10-01T15:15:00.003+08:002010-12-31T16:17:39.111+08:00譯作出版在教會裡學習醫治釋放,在工作中翻譯驅魔趕鬼,我深信接這本書也有神的美意。記得有一天晚上,我獨自在家翻譯,譯到一則被邪靈控制的真實案例,心裡不知為何愈來愈毛,趕緊拿出詩歌,而且放得很~大~聲!等整本書譯完,回頭再看自己當初被嚇到的那段,我才發現~我譯得太入迷了:P真實的故事,深入的報導,對照的觀點,多重的案例,這本書開了我屬靈的眼界,也教了我未知的事。願基督徒、天主教徒都能讀到這本書,認識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權能!詳見博客來介紹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74031863609055768862010-07-18T15:57:00.008+08:002010-07-18T19:01:07.330+08:00神的愛Part II其實我只是領受屬靈同伴所啟示的為小組和小組姊妹禱告。誰知為一位姊妹禱告時,覺得不太平安,神把那個不平安的原因放在我心裡,原來是和感情有關的。於是,禱告方向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轉變,變成我要把過去的感情經歷帶到神的面前。記得在信主後兩、三個月,我曾奉耶穌的名,砍斷我和幾個前男友的魂結,取回各自屬於彼此的部分,並在那次禱告後得著很大的平安。當時我以為關於感情的事已經「結案」了,可以重新出發。但兩年多下來,我發現自己對於的感情這部分,一直處於浮動的狀態,無法決定是否該尋求,更無法定下心來向神禱告。昨天的禱告回顧了超乎我想像的記憶,說出了我從未說過的話,連一些幾乎快要遺忘的事件或名字都再次浮現。在這段記憶的旅程中,我發現一個極怪異的事實:我的眼光是扭曲的!明明不想要幾段感情,但我卻選擇了接受。明明別人看我是一個樣子,但我卻相信。好像我一直忽略我的心的聲音,最後它不再說話了,它被我很多扭曲的想法和決定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52602355191527731822010-07-16T12:04:00.002+08:002010-07-16T14:40:38.486+08:00神的赦罪之恩Part II上完「婚姻治療」的暑修課後,已經過了一週,我的期末報告尚無任何進展。其實我手邊還有兩個翻譯要完成,一個是與課程有關的心理治療冊子,一是已交稿的翻譯,因美國出版平裝本而有新的後記需要翻譯。這兩個翻譯都算容易,所以我就盤算著先把這兩件事完成,空閒的時間再來閱讀指定的教科書《恩愛過一生》和《情緒取向vs.婚姻治療》,但夾在這些事情中間的還有人的問題。我想我是有點焦慮小組的姊妹出席小組不穩定,我不希望她們因為不來小組或因為我而使屬靈的生命停滯或枯萎,所以也打電話分別聯絡,並且與人禱告、也請人代禱;然後是「親密之旅」課程的一些新朋友,我覺得應該再保持聯絡,於是也分別信件、FB往來,甚至開了塵封已久的MSN,為的是不使聯繫斷了。最後則是我和一些同好建立的劇場平台「每週看戲」,前陣子好些人狀況不佳(包括我),因此我又覺得應該有個聚會,我們也真的聚了。但凡此總總加起來,就在我最以為空閒的暑假,產生了出乎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1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8733453105418833562010-06-12T05:28:00.005+08:002010-06-12T07:48:55.907+08:00神的愛愛是個什麼東西,我好像從來沒有搞清楚、弄明白過。要不就是我不是個清楚明白的人,要不就是愛不是個清楚明白的東西。前者的機率大多了,所以今天我想試圖釐清愛這個抽象的東西。它好像是一種感覺,又好像是千百種感覺;它好像是一個關係,又好像是自我的追尋與認識;它好像是一種受,又好像在接受中不斷地生產創造給予。我不想當個自戀狂或神經病,但今天在深夜與黎明交接之時,我突然產生一個極其可笑的念頭,這念頭來自古老的年代曾有的說法──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層紗──現在的景況如何,大家各自心裡有數,但這句話如果變成「神追人」和「人追神」呢?我知道神追我,花了二十多年,現在被祂追到手了,那代表什麼意思?我愛祂嗎?就像聖經裡說的「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嘖嘖嘖~我發現不然,我發現我仍是那個原來的我,那個鑽在自己的情緒和感覺和想法和一堆累積的成見或管見裡的那個我,那個表面上是和神談戀愛,其實是和私下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3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25275178494333593922010-06-02T12:18:00.007+08:002010-06-02T12:56:23.831+08:00神的赦罪之恩最近一、兩個月,我為學校的事煩擾得厲害,時常生悶氣,心情像纏住的毛線球一樣,很想發洩,又覺得不應該,其實我知道自己雖然在讀神學院,可是我的心卻與神漸行漸遠,因為我的口又出現批評論斷的話了!主啊~救我!或許這就是屬靈爭戰──我的罪和己與神的美善在爭戰!今早靈修,神透過耶利米提醒我,讓我明白我是「以手所做的…陷害自己」(耶25:7)這兩個月我一直知道自己需要悔改,但我驚覺自己竟然沒有憂傷痛悔的心,要我假裝痛心悔改我又裝不來,拖了這麼長的時間,我終於在今天向神懺悔,承認自己的錯,只做了個簡單的禱告(前陣子根本禱告不出來),結果劈哩啪啦得到好多經文!羅馬書7:18, 20-25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4180380988115518632010-05-28T09:40:00.009+08:002010-06-03T11:22:30.885+08:00烏山頭之愛──八田與一<!--[if gte mso 9]> Normal 0 0 2 false false fals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endif]--><!--[if gte mso 9]> <![endif]--><!--[if !mso]> st1\:*{behavior:url(#ieooui) } <![endif]--> <!-- /* Font Definitions */ @font-face {font-family:新細明體; panose-1:2 2 3 0 0 0 0 0 0 0; mso-font-alt:PMingLiU; 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80006762786992536862010-04-10T22:18:00.010+08:002010-05-13T12:48:57.970+08:00速度演出:驫舞劇場時間:2010/4/10, 6 PM地點:台北市立美術館一樓大廳舞台上矗立了一座類似裝置藝術的牛皮紙牆和幾個錯落於牆邊的紙方塊。開場時,五名舞者或輪流或同時以牛皮紙摺、捏、抓、塑出具體的物件並加以使用,雖然我對這種表現手法與舞蹈有何關聯仍在摸黑探索,但看著這些大男孩以牛皮紙作為媒材,創造出高帽、衣裝、鼓,繼而發展出爐灶、平底鍋、鏟、釣魚竿、魚、相機,甚至拿這些紙東西來拍照時,我忽然對自己固著於刻版的藝術分類,竟有非看到台上的「舞者」跳幾步才願意承認那是舞蹈的想法,感到荒謬無稽。同時,我也看到這種創意在北美館演出巧妙結合了舞蹈與摺紙藝術的跨領域合作。這個概念繼續延伸到後來的舞台屏風以及船身。(但節目單上沒有提紙藝創作指導,若是舞者自己發展出來的,我可真要佩服他們了!)舞蹈部分由集體創作與獨立創作穿插呈現,集體創作在不同主題(如上述的紙藝與戶外活動、跑步與速度、三人組合成類似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56603200691554570572010-04-01T23:09:00.004+08:002010-04-01T23:14:42.971+08:00The Pine Trees Testify朋友轉寄來的信,令我驚嘆!原文如下;Last year April on a Sunday we took one of our "nowhere" drives. My husband was quietly driving a back road. I was occupied in the front passenger seat watching the scenery.I noticed out of the corner of my eye that my husband was straining to look out my window. This startled me, since his eyes should have been on the road in front of him. I asked him what he was looking at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28668865986984592042010-03-03T20:06:00.008+08:002010-03-03T21:25:28.108+08:00My MBTI result: INFP昨天課堂上公佈MBTI性格測驗結果,我是INFP,從網路上得知這種人大約占總人口的1%,算是異類。但INFP代表什麼意思呢?有說是「理想主義者」,有說是「治療師」,還有一說是「哲學家」,這三個關聯似乎不大,為了一探究竟,我特別找了三個頗為詳細解釋這類人種的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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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gte mso 9]> Normal 0 0 2 false false fals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endif]--><!--[if gte mso 9]> <![endif]--> <!-- /* Font Definitions */ @font-face {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65086650755062072962010-02-04T10:54:00.004+08:002010-02-04T20:27:33.591+08:00重讀約伯記
<!--[if gte mso 9]> Normal 0 0 2 false false fals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endif]--><!--[if gte mso 9]> <![endif]--><!--[if !mso]> st1\:*{behavior:url(#ieooui) } <![endif]--> <!-- /* Font Definitions */ @font-face {font-family:新細明體; panose-1:2 2 3 0 0 0 0 0 0 0; mso-font-alt:PMingLiU; 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53708607882625453842010-01-01T18:39:00.008+08:002010-01-14T18:48:21.354+08:00數算神的恩典,進入成全聖徒年回顧2009年,心中說不出的感恩,因為去年是充滿神蹟奇事和恩典的一年。在2008年底,我寫下自己希望的新年是「經歷心意更新變化的一年:調整老我,從工作取向到關係取向,從自我中心到捨己利他,從完美主義到追求完全,脫掉老我,披戴耶穌基督」。那麼2009年發生了哪些事呢?我想逐一數算神的大項恩典:在事奉與傳福音上:* 2/12開拓小組(領受經文為:「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6/13開始帶慕道的alpha小組,9/5原小組與alpha小組合併(領受經文為:「他必起來,倚靠耶和華的大能,並耶和華─他神之名的威嚴,牧養他的羊群」,12/27兩位姊妹受洗。* 3月底一個朋友決志,6月、7月兩個朋友陪讀《新生命陪讀本》後受洗。在命定與靈命上:* 開始操練等候神及讚美神,發現《禱告手冊》之珍寶,獲得諸多益處。聖靈也對我說了許多的話:要早起;不要憑外貌斷人;擴張境界;要休息,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2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35891118986678183022009-12-17T20:34:00.013+08:002009-12-17T21:12:08.354+08:0090×90<!--[if gte mso 9]> Normal 0 0 2 false false fals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endif]--><!--[if gte mso 9]> <![endif]--><!--[if !mso]> st1\:*{behavior:url(#ieooui) } <![endif]--> <!-- /* Font Definitions */ @font-face {font-family:Wingdings; panose-1:5 0 0 0 0 0 0 0 0 0; mso-font-charset:2; 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24907379647991942022009-09-03T06:37:00.012+08:002009-09-05T00:00:54.188+08:00香港出品創作者:OO禤思敏地點:米倉咖啡館時間:2009/9/2, 8:00 PM劇場表演是什麼?排除掉沒有角色的劇場後,問一千個人可能會得到八百種答案,但林林總總的答案不外乎是:演員與角色結合時,演員所做的一切努力與嘗試的最終呈現,目的是讓觀眾______(可自行填空:相信、買單、輕鬆、開懷、喝采、感動、認同、行動等等)。從這裡衍生多種表演理論:演員盡力使自己消失好讓角色出現;角色必須經由演員詮釋才能蘊含生命;演員因個別特質而扮演特定的角色類型。然而,當演員扮演角色時,只要讓角色進入觀眾的印象或記憶中,這個角色就算成功了──但真正成功的仍是扮演角色的演員。因此無論什麼表演理論似乎都殊途同歸:演員是否賦予角色生命(說服力)?換句話說,演員是否願意讓自己生命中的那個角色活在演出中?是否願意犧牲自己的喜好、習慣、立場、安全感、不適應、不願意,讓另一個人(角色)活出生命?我們應該可以說不稱職的演員就是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36672566769626033062009-06-01T17:47:00.005+08:002009-06-06T15:40:24.294+08:00放榜了,考上了<!--[if gte mso 9]> Normal 0 0 2 false false fals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endif]--><!--[if gte mso 9]> <![endif]--><!--[if !mso]> st1\:*{behavior:url(#ieooui) } <![endif]--> <!-- /* Font Definitions */ @font-face {font-family:新細明體; panose-1:2 2 3 0 0 0 0 0 0 0; mso-font-alt:PMingLiU; 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12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52181494058845030792009-05-25T12:34:00.010+08:002009-05-27T10:11:42.539+08:00親近神<!--[if gte mso 9]> Normal 0 0 2 false false fals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endif]--><!--[if gte mso 9]> <![endif]--> <!-- /* Font Definitions */ @font-face {font-family:新細明體; panose-1:2 2 3 0 0 0 0 0 0 0; mso-font-alt:PMingLiU; mso-font-charset:136; mso-generic-font-family:roman; mso-font-pitch: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4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7237398561812028422009-05-20T16:25:00.010+08:002009-06-06T15:52:46.805+08:00譯作出版翻譯這本書其實是神的帶領,祂的手介入這整個過程,現在回想,祂的真實與全能實在令我敬畏+敬愛。去年九月底我剛結束因工作傷害而連續復健的二十一天,心想該把擠得滿滿的翻譯行程重新調整了。經過審慎的思考後,我懷著忐忑的心與長期合作的主編商量,打算把已經接下的兩本書退還。極令人感動和感謝的是她能體諒我的狀況,也答應了我的請求,讓我先休息。不多久,十月中我接到寂寞出版的主編邀約,在這段休息的空檔中,我有時間試譯這本書,也在足夠的休息後,於十一月初接下這本書。翻譯的過程中,我常讀著讀著,眼淚就在眼框打轉了。這本書非常扎心,它直接跳過頭腦,和我的心說話,雖然最初我有些旁觀者心態,僅當成小說如實翻譯,但我愈隨著作者的筆觸走,就愈感受到他(或說祂)其實在挑戰我的一些既定觀念,包括權柄、三位一體的真神彼此的關係、神與我的關係等。譯完後,我知道這不是單純的小說,而是一本超級近距離與神接觸的個人紀實!無論作者Wm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4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77311881756793311902009-04-10T16:35:00.002+08:002009-05-08T17:52:12.210+08:00神的挽回祭創世記22:1-12節有個亞伯拉罕以子獻祭的故事。我記得我第一次讀到這故事的反應,應該是接近莫名的憤慨吧,覺得神真的很過分,為什麼要用這種方法試驗亞伯拉罕,好不容易一百歲生了個兒子,可能不會再有第二個了,為什麼神還要奪去他最寶貝的人。難道祂以奪人之愛為樂嗎?我不知道亞伯拉罕如果沒有照做會如何,但他選擇順服聽從,而神(既然是試驗,所以祂)的決定是派天使去跟他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我看了鬆一大口氣──還好神還有些人性。現在想想,自己當時的反應真的很像人,而且是很不認識神的人。現在對祂稍微有了認識,以今天QT的經文對照這個故事,我從其中看到了一些亮光。 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一4:10)神做了祂要亞伯拉罕做的事,不同的是:祂為亞伯拉罕存留了愛子以撒,卻定意將自己的愛子獻上,作為贖罪祭和挽回祭。因為罪已經司空見慣,甚至成為常態,沒有人對罪有感覺了,所以神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5099407.post-90428164916206667712009-03-16T13:30:00.002+08:002009-05-08T16:35:16.654+08:00神為何自隱?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實在是自隱的神。(賽45:15)以往每次想到「你實在是自隱的神」就會自動聯想到「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因為我一直以為所謂的自隱,是指神不把自己的作為顯明,讓主內和外邦人都知道、承認、相信祂是神!但其實無論是傳或聽(福音/道)的人,神都說得夠清楚了。對傳的人,祂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對聽的人,祂說:「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所以若看不到神的作為,那是因為我們的信不足,或不夠專心,實在不是因為神自隱。今天的靈修(賽45:14-25)讓我對「你實在是自隱的神」豁然開朗,因為後一句馬上接著關於偶像的經文。所以神的自隱應該是指聖經裡說的:「從來沒有人見過神」之意。因此其他顯露形象的偶像,對以賽亞而言都是假神。接著神在20節說:「那些抬著雕刻木偶、禱告不能救人之神的,毫無知識。」 神對於彫刻、拜偶像一事的原則非常堅定,從3500年前的摩西時代一直到現在Jingmi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756301214790727012noreply@blogger.co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