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10, 2009

神的挽回祭

創世記22:1-12節有個亞伯拉罕以子獻祭的故事。我記得我第一次讀到這故事的反應,應該是接近莫名的憤慨吧,覺得神真的很過分,為什麼要用這種方法試驗亞伯拉罕,好不容易一百歲生了個兒子,可能不會再有第二個了,為什麼神還要奪去他最寶貝的人。難道祂以奪人之愛為樂嗎?我不知道亞伯拉罕如果沒有照做會如何,但他選擇順服聽從,而神(既然是試驗,所以祂)的決定是派天使去跟他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我看了鬆一大口氣──還好神還有些人性。現在想想,自己當時的反應真的很像人,而且是很不認識神的人。現在對祂稍微有了認識,以今天QT的經文對照這個故事,我從其中看到了一些亮光。

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一4:10)

神做了祂要亞伯拉罕做的事,不同的是:祂為亞伯拉罕存留了愛子以撒,卻定意將自己的愛子獻上,作為贖罪祭和挽回祭。因為罪已經司空見慣,甚至成為常態,沒有人對罪有感覺了,所以神只好自己採取行動。雖然我不明白為什麼我們向神獻祭,連神自己也要獻祭......或許是這樣才能潔淨地土(因亞當犯罪後,地受了咒詛)?但我知道這為什麼是一種至深摯愛的表現,因為神獻上自己的獨子,才能保留人(如亞伯拉罕)的愛子!因為祂犧牲自己的所愛,來換取我們的所愛,恰好與我之前以為神奪人所愛的想法完全相反!我問過自己,我願意為那個遲遲不給我稿費的編輯遭鞭打嗎?我願意為在我們這棟大樓的電梯裡抽菸的人受刑嗎?當然不願意!而且千百個不願意!因為錯(罪)在他們,我為什麼要為他們的行為接受懲罰?這就顯明了,可以吞下這種不義的對待的唯有耶穌(),因為他就是這樣為我們所有的自我中心、驕傲、嫉妒、爭競、苦毒、怨恨、謊 言、偷竊、淫亂受了鞭傷和酷刑。這就是神的胸襟和心意。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太27:45-46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最後一刻所說的這句話,遭受的是靈的折磨,也就是與神隔離。之外當然還有肉體(被鞭打並釘十字架)和心理(眾人的譏誚戲弄)的痛苦。他所受的並不像以撒對自己即將受死時般全然無知,而是從一開始就知道,並且一生為這個命定預備。因為神定意將耶穌壓傷,使他受痛苦...以他為贖罪祭。 耶穌願意道成肉身就已經令人詫異不已了,更別說他用自己溫柔謙卑的生命承擔這麼血肉模糊、不堪卑賤的死法!簡直是一齣神聖的驚悚劇。想到主看一日如千年, 從受難當晚到申初,大約將近20個小時,將這20個鐘頭的生理與心理反應,拿起神的1000 x 365的高倍數放大鏡,可知這樣的痛苦簡直就如無止無盡!祂的愛確實長闊高深,確實過於人所能測度

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3:11

不曉得大家看亞伯拉罕的故事,心中有什麼感觸。我看那輕描淡寫的文字,總覺得作者刻意隱藏亞伯拉罕心中的掙扎,以突顯其順服。那麼神看自己的愛子受釘十字架的折磨,又做何感想?祂是慈愛永遠長存的神,祂是公義的神,為什麼忽然間對自己的獨生子耶穌既不慈愛也不公義了?祂說:「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如果祂愛子耶穌的犧牲只是一次性的歷史事件,那麼神沒有必要喜悅,它也根本不會發生,它會發生是因為神的這個救贖計畫可以挽回千百億祂所愛的世人!神不會有我的婦人之仁,說這樣耶穌好可憐、好痛苦,這樣不公平等等。如果神沒有下這步棋,整個西方世界不可能聽得福音,到現在可能還只是一大片打打殺殺的蠻夷之地吧!因為神的這個計畫,兩千年來,全世界從耶路撒冷往西一直到東方,已經有許多人認識耶穌而得救、也改變了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從這個角度來看, 神才是真正的前衛,祂的眼光比我們早了兩千年。難怪我們無法用人的眼光去參透祂的作為,只能事後才恍然大悟,知道神為我們行了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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