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8, 2010

受洗與得救無關?

意外看到學姐的新約導論筆記上寫著~「受洗與得救無關,只是當盡的義(受洗不是得救的條件)」我一驚,難道受洗不重要嗎?難道我們鼓吹慕道友受洗,不能幫助他們重生得救嗎?茲事體大,我順手放下手邊急得燃眉的報告,查找相關經文。

首先是馬可福音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上半句說信而受洗,表示受洗的先決條件是信,先信了才能受洗,而下半句說被定罪是因為不信,而不是因為不受洗。

接著是使徒行傳2: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彼得的意思是說受洗的意義是使罪得赦,並領受聖靈,也不是為了得救。

然後羅馬書10:9-10「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這裡的得救也沒提到受洗!而是只要心裡相信、口裡承認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並且從死裡復活,就可以得救!

經查到這裡,我對神的心意又有了新的認識,因為這對許多礙於環境或現實而無法受洗的人而言真是福音!

從上面幾節經文看來,信才是得救的要件,而受洗是信的行動。但得救幾乎是在悔改信耶穌的瞬間成就的(如同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強盜),無怪乎以弗所書2:8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受洗並不是得救的絕對條件。

但保羅緊接著說得救「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由此帶出得救的主權與方式、地點、時間表都在於神,哥林多前書12:13說「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可見得救是主的工作,由祂主動,並運行動工,且在人信耶穌的那一剎那產生的。

寫到這裡,我突然被聖靈感動,知道所有承認自己相信耶穌的人,都是神手裡的工,都有神在負責,一想到這裡我所有的擔心掛慮都消失了!而且因著這個看見,我突然又覺得每個心裡相信、口裡承認耶穌是主的人都~好~可~愛~!!^o^

但我關心的重點來了,若果真如此,那麼受洗不重要嗎?反正受洗是悔改的象徵,是為了洗去罪,得到赦罪之恩,那麼若沒有或無法受洗的人,他們至少可以得救,只是罪沒有得赦罷了,如同那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強盜。

聖經怎麼看待受洗呢?

耶穌是無罪的人,他不需要受洗使罪得赦,但他仍然受洗,為我們設立榜樣。他對為他施洗的約翰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和老師說的「受洗是當盡的義」一樣。)

對於已經作主門徒的人而言,為人施洗是主的命令,祂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那麼已受洗卻還不是門徒或未受洗的人呢?羅馬書6:3「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哥林多前書12:13「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加拉太書3: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歌羅西書2:12「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裏復活 神的功用。」

據此看來,受洗不但是使罪得赦領受聖靈,也是與耶穌同死同埋葬,更是披戴基督,最後還要與耶穌一同復活。對於未受洗或已經受洗的人而言,這些都是神極大又寶貴的應許,或許有人覺得這些赦罪、聖靈、同死同復活、披戴基督的意義都還很模糊,甚至遙遠。但主說我們顧念的是所不見的,而所不見的是永遠的。這也是永生的意義。

受洗與否或許無關乎得救,但在神的眼中卻是一件挺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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